建設單位名稱 |
山西煤層氣(天然氣)集輸有限公司 |
建設單位地址 |
山西省長治市沁縣段柳村北側 |
聯系人 |
李杰 |
聯系方式 |
15234093825 |
項目名稱 |
山西煤層氣(天然氣)集輸有限公司沁縣天然氣
城市管網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評價類型 |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項目編號 |
VT-ZYKP-2017-005 |
項目簡介 |
山西煤層氣(天然氣)集輸有限公司沁縣天然氣城市管網項目的CNG卸氣站門站合建站位于沁縣段柳村北側。近期氣源來自晉中市加氣母站CNG;遠期來自西氣東輸支線“武鄉-沁縣”支線高壓管道氣源。本項目沁縣CNG卸氣站門站合建站設計年供氣規模2778.78萬標準立方米。 |
專業技術人員情況 |
項目負責人 |
楊福玲 |
報告編寫人 |
文慧 |
報告審核人 |
王曉紅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7年3月16日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武國兵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噪聲、甲烷、硫化氫、一氧化碳、柴油、
氮氧化物、采光、照明、微小氣候 |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根據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標準、檢驗方法及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理化性質,本次檢測對噪聲、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進行檢測,因甲烷、柴油無檢測方法、無接觸限值,故只進行識別,未檢測,因排污池約1個月清污一次,未遇到清污作業;化糞池約3個月清淤一次,未遇到清淤作業,故對硫化氫危害因素只進行識別,未檢測。除發電機室工作場所噪聲不合格外,其余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
評價結論與意見 |
評價結論:1.該項目防護水平可基本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2.該項目正常生產過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夠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能夠達到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要求。
意見:1.認真貫徹新修訂《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2.企業應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加強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和檢修工作,同時企業應當保證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督促、指導勞動者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評價報告意見:1、補充完善工藝裝置區等工作場所工藝流程圖及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2、結合現場情況,補充完善外委人員防護用品配備情況的調查及符合性、有效性評價。3、補充職業健康監護情況的調查,并按《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完善職業健康監護的符合性評價4、專家提出的其他建議。
現場整改意見:1、為輸氣工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報警值設置為24ppm。2、加強職業衛生知識的培訓,監督、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設施。3、補充完善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4、完善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和勞動者個人健康監護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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